省財政廳對民進廣東省委《關于大力實施政府綠色采購 推動綠色供應鏈發展的提案》做出答復
2017年6月13日,廣東省財政廳對民進廣東省委提交廣東省政協十一屆五次會議的第20170085號《關于大力實施政府綠色采購 推動綠色供應鏈發展的提案》做出了答復意見。
省財政廳經商省環境保護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法制辦、廣東銀監局,認為提案緊扣時代發展理念和工作重心,與時俱進,針對性強,建議很有參考價值,為探索研究政府綠色采購,推動綠色供應鏈發展提供了有益借鑒。
省財政廳逐條對省民進提案所提建議進行了答復:一、關于完善政府綠色采購法律制度和設立相應主管部門的建議。省財政廳表示如提案建議所言,十多年來,政府采購工作情勢已經發生較大變化,現行條文規定難以滿足實際工作需要,修法勢在必行。近幾年,我省多次向財政部提出修法建議。最近國家財政部來調研,省財政廳也將此提案內容代為提交財政部,希望在國家政策層面進行修改調整。二、關于開展供應商及產品調查研究的建議,省財政廳認為對推廣綠色采購是很有必要。三、關于開發綠色供應鏈標準化指標體系的建議,省財政廳表示我省高度重視生態文明建設,認真貫徹落實國家有關綠色發展政策,積極推進我省綠色供應鏈工作。四、關于建立系列激勵和監督機制的建議。省財政廳認為提案所建議建立系列激勵和監督機制,對于執行政府綠色采購、支持綠色發展是很有必要的。但因政府采購政策由財政部會同有關部委統一制定,省級無自行制定政府采購政策的權限。據了解,財政部正在研究制定政府綠色采購相關政策。下一步,我省將就激勵采購人優先選擇綠色供應鏈產品時給予評審優惠政策的建議積極向財政部反映,推動有關政策加快出臺。五、關于引入綠色金融促進綠色供應鏈發展的建議。省財政廳表示提案所建議發展綠色金融,支持綠色供應鏈建設,我省已有開展并取得積極成效。六、關于擴大政府采購主體和規模發揮龍頭企業帶動作用的建議。省財政廳表示提案所建議擴大政府采購主體和規模,涉及需要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等法律法規來實現。下一步,他們將在財政部進行修法調研時,一并向財政部反映,積極推動擴大政府采購主體和規模,發揮龍頭企業帶動作用。
省財政廳衷心感謝省民進對財政工作的支持和關注。
對此提案答復,省民進表示滿意。感謝省財政廳、省環境保護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政府法制辦、廣東銀監局等部門的高度重視和給予的高度評價。
下一步省民進的思路也是擬將綠色供應鏈和我省綠色制造業和綠色金融緊密相扣,一是與省經信委資環處和省節能中心結合,協助我省申請亞洲開發銀行信貸項目投資于我省能效提升與區縣綠色制造能力;二是與花都為核心的廣州市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進行交流,探索以綠色金融支持綠色產業發展的新模式。三是與佛山順德區"綠色制造"試點相結合,推動順德家電品牌的綠色供應鏈提升及其金融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