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對民進廣東省委會提案做出答復
2018年6月12日,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對民進廣東省委會提交省政協十二屆一次會議第20180030號《關于加快投資項目承諾制改革 大力優化我省營商環境的提案》,做出了答復意見。
答復函中指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投融資體制改革和優化營商環境工作,近年來相繼作出一系列重大決策部署。2018年印發《關于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的實施意見》(粵發〔2018〕3號),明確提出開展企業投資項目承諾制試點,在一定領域、區域內探索創新以政策性條件引導、企業信用承諾、監管有效約束為核心的管理模式。2017年省發展改革委選取了惠州市、江門市、廣州市南沙區、佛山市南海區開展企業投資項目承諾制試點,積累了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做法。
同時,為支持企業投資項目承諾制改革,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省有關部門積極轉變職能,創新服務管理方式。省工商局加強信用監管,建設運行企業信息公示系統,公開全省市場主體工商信用信息,大力推進“全國一張網”建設,實現工商部門登記信息“雙告知”以及經營異常名錄等信用懲戒信息實時交換;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嚴格執行企業投資項目清單管理制度,對負面清單以外的項目一律實行告知性備案,建立技術改造投資項目監測系統,對項目備案、建設進度等環節全流程監測管理。
省發展改革委表示,下一步將進一步解放思想,強化問題導向,堅持開門搞改革,在深入調研、充分聽取省有關部門和企業意見建議的基礎上,制定出臺《廣東省企業投資項目“審批最少、辦理最快、服務最優”改革實施方案》,推出包括承諾制改革在內的十二項改革舉措,努力將我省打造為全國“審批最少、辦理最快、服務最優”投資環境和營商環境地區之一。
最后,誠摯感謝民進省委會對廣東省發展改革工作的關心支持。
對此提案辦理和答復,省民進表示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