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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廣東省財政廳對民進廣東省委會提案做出答復

                信息來源:民進廣東省委會參工處 時間:2018-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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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7月1日,廣東省財政廳對民進廣東省委會提交廣東省政協(xié)十二屆一次會議的第20180019號《關于建立評價機制 完善監(jiān)管體系 提高政府購買公共服務效能的提案》做出了答復意見。

                  省財政廳從六個方面進行了答復:一是完善政府購買服務政策,修訂政府購買服務管理辦法。近年來,財政部陸續(xù)出臺了一些新的制度文件,提出了一些新的工作要求。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在2014年印發(fā)《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暫行辦法》(粵府辦〔2014〕33號)的一些條款已不完全符合國家的政策要求和改革的發(fā)展方向,一些內容需要進一步充實完善。2018年省財政廳將提請省政府對粵府辦〔2014〕33號文進行修訂,對于提供公共服務的政府購買服務項目要求將更加清晰規(guī)范;二是持續(xù)規(guī)范政府購買服務項目發(fā)布,加強政府購買服務項目監(jiān)管。省財政廳依托廣東省政府采購網(wǎng),建立了廣東省政府購買服務信息平臺,有利于購買主體、承接主體和社會公眾查詢相關信息。后續(xù)將出臺政府購買服務信息公開辦法,進一步規(guī)范政府購買服務項目信息公開行為;三是完善政府購買服務指導目錄,指導部門建立政府購買服務項目目錄。省財政廳計劃結合省委省政府重點工作部署,按照“輕重緩急”的原則,推動部門落實《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指導目錄》(粵財行〔2015〕276號)文件要求,逐步建立部門項目目錄并不斷完善;四是支持社會組織培育發(fā)展,鼓勵社會組織承接政府購買服務項目。通過系列財政政策,要求各地各單位充分發(fā)揮社會組織在提供公共服務能力方面的優(yōu)勢,充分發(fā)揮社會組織在順應公共服務需求、促進公共服務供需銜接方面的積極作用,逐步優(yōu)化公共服務供給,提升公共服務供給能力;五是強化政府購買服務項目評價,探索建立第三方評價制度。省財政廳將依據(jù)財政部出臺的意見,結合我省政府購買服務工作的實際,構建我省政府購買服務第三方評價機制,建立健全評價指標體系,就政府購買服務行為的必要性、規(guī)范性、效益型和可持續(xù)性開展有效評價,嘗試探索創(chuàng)新評價形式、評價方法、評價路徑,提高政府購買服務提供公共服務的質量和效益;六是完善社會組織法人庫建設,構筑社會組織信用體系數(shù)據(jù)基礎。省民政廳將完善社會組織法人庫建設,構建覆蓋全省各級登記管理機關的信息化系統(tǒng)和社會組織大數(shù)據(jù)管理模式,為政府購買服務提供社會組織法人數(shù)據(jù)支撐。

                  最后,省財政廳表示衷心感謝民進廣東省委會對我省財政工作的支持和關注。

                  對此提案辦理和答復,省民進表示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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