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生態環境廳對省民進20210030號提案作出答復
近日,廣東省生態環境廳對民進廣東省委會提交省政協十二屆四次會議第20210030號《關于加快建立低碳經濟體系推動廣東高質量發展的提案》作出答復。本提案被并入2021年省委書記督辦重點提案,受到提案辦理單位高度重視。省生態環境廳與提案負責人、執筆人等進行了多次協商溝通,經綜合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等會辦單位意見后,作出正式答復。
省生態環境廳在答復中首先介紹了我省開展低碳省建設的總體情況,隨后對省民進提出的建議逐條進行細致回復。省生態環境廳表示將認真研究吸納提案建議,按照省委省政府關于推進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總體部署,繼續完善促進綠色低碳發展重點領域的政策法規,加快編制做好碳達峰、碳中和有關工作的實施意見和行動方案,研究制定設立省綠色低碳發展基金的方案,系統謀劃、著力構建“1+1+N”綠色低碳政策體系。繼續深化廣東省碳交易試點,探索建立跨區域、分層次、開放有序的粵港澳大灣區碳市場體系,讓廣東碳市場成為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抓手,成為凝聚多方共識、連接港澳和“一帶一路”沿線地區的有效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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