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對省民進20190148號提案作出答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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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6 月21日,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對民進廣東省委會提交省政協十二屆二次會議第20190148 號《關于進一步深化司法體制改革 建立規范的民事調查令制度的提案》作出答復。省高院綜合省委政法委意見,對省民進提案中提到的建議逐條作出了答復意見。
答復對省民進提出的:一、制定更明確的實施細則,確立民事調查令的法律地位;二、明確規定不配合調查令的法律后果并嚴格執行;三、規范民事調查令的名稱及法官的審核功能等建議認真細致回復。省高院表示收到提案后積極開展相關工作,開展調研、組織座談及征求相關單位意見,并將進一步完善相關規定,推動調查令制度的完善。同時,特別感謝省民進對我省法院工作的關心和支持,歡迎省民進繼續提出寶貴意見和建議。
作者:張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