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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于落實李克強總理重要批示整治校園欺凌頻發現象的建議

                信息來源:民進韶關市委會 時間:2016-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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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劉大濟(民進韶關市委主委)反映,近年來,被同學毆打至脾臟嚴重出血、被脫光衣物拍視頻上傳網絡等頻繁發生的校園欺凌事件引發社會高度關注。今年6月,李克強總理對校園暴力頻發作出重要批示:校園應是最陽光、最安全的地方。校園暴力頻發,不僅傷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也沖擊社會道德底線。教育部要會同相關方面多措并舉,特別是要完善法律法規、加強對學生的法制教育,堅決遏制漠視人的尊嚴與生命的行為。11月1日,《教育部等九部門關于防治中小學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發布。然而,北京海淀區中關村第二小學發生“校園欺凌”等諸多事件卻仍屢屢發生,暴露出學校、老師、家長、孩子等各方面的應對和處理能力依然嚴重不足。為落實李克強總理關于校園暴力頻發的重要批示精神,加快落實《指導意見》,嚴厲整治校園欺凌頻發現象,構建平安校園、和諧校園,建議:

                  1.在教育系統傳達學習李克強總理重要指示和《指導意見》精神。由教育部牽頭,各級教育主管部門負責,在各地中小學及幼兒園開展傳達學習李克強總理重要指示和《指導意見》精神,并將重要指示和《指導意見》精神以宣傳單的形式送到每位同學、每個家長手中,切實幫助校長、家長、學生樹立和強化“反對校園欺凌、構建和諧校園”的意識。

                  2.盡快修改完善《未成年人保護法》。建議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要盡快修改補充《未成年人保護法》,將校園欺凌內容、責任主體、處罰措施納入其中,為打擊校園欺凌行為、保護未成年人免受校園欺凌提供法律保障。要明確校長、學生家長在預防和制止校園欺凌事件中的法律責任,提高全社會預防和制止校園欺凌事件的責任意識。

                  3.打造人防、物防、技防于一體的校園安全網絡。給學校配備法制副校長或聘請法律顧問,為處理校園欺凌提供法律援助。加強學校保安巡視,確保及時發現并制止校園欺凌。結合平安中國建設,在學校公共區域、易發生事件地區安裝視頻攝像頭。網信辦、公安部門要加強網絡監管,及時發現上傳到網絡的校園欺凌視頻,防止校園欺凌升級為網絡欺凌。

                  4.多方式妥善處置施暴涉暴人員。教育部門、公安、學校要聯合起來,嚴厲打擊校園欺凌事件,對施暴涉暴人員決不姑息,形成強大震懾力。對于初犯且情節較輕的人員,由學校對其及家長進行教育;對于經常施暴涉暴但情節不嚴重的人員,由教育部門、法律顧問、學校共同對其及家長進行警示教育,并記錄進學校檔案;對于經常施暴涉暴且情節嚴重的,由教育部門、公安部門按照《未成年人保護法》、《指導意見》追究其及家長的法律責任。

                  5.加強被欺凌人員的安撫工作。要做好被欺凌人員的保護工作,視情調整被欺凌人員的班級、宿舍等,防止因調查、新聞報道等形成二次傷害。要組織心理專家和醫護人員,加強對被欺凌人員的心理安撫和身體治療。要按相關規定對被欺凌人員在物質方面進行補償、精神賠償,盡最大努力消除校園欺凌事件對其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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