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給環衛工人發放低溫補貼的建議
劉大濟(民進韶關市委主委)反映,各地普遍大幅降溫,特別是在北方地區,環衛工人在寒冷天氣中、艱苦條件鏟雪掃街、清潔城市,經常出現凍傷生病等情況。加上許多環衛工人本身年齡偏大、收入不高,難以承受昂貴的保暖衣物,因此,向環衛工人發放低溫補貼已經成為社會共識和必須解決的現實問題。據人社部文件,低溫津貼本質上屬于艱苦崗位津貼,國家只是鼓勵企業工資分配向一線、艱苦崗位傾斜,但具體怎么做,需要地方 制定措施,需要相關的企業自主確定標準,并為這一部分額外成本“買單”。由于國家沒有統一政策,地方政府和企業很難有動力去承擔低溫補貼的支出。為維護環衛工人的切身權益,建議:
1.將“低溫補貼”寫入《勞動法》。建議全國人大、人社部進一步補充完善《勞動法》,將“低溫補貼”納入其中,明確政府和企業在支付“低溫補貼”方面的責任,為勞動者爭取“低溫補貼”提供法律依據。
2.制定“低溫補貼”實施細則。國務院、人社部聯合制定《關于“低溫補貼”的實施意見》,明確“低溫補貼”的發放標準、發放時間、發放對象、資金來源等。其中,發放標準可參照“高溫補貼”數量;發放時間根據當地溫度變化或季節變化來確定;發放對象為環衛工人、戶外作業人員;資源來源由政府財政、企業收入、社會捐贈三部分組成。各地參照人社部的《意見》制定地方實施方案。
3.加強“低溫補貼”發放的監管。“低溫補貼”的發放要堅持“公開透明”,及時將發放情況向社會公示。對侵吞“低溫補貼”、不發放“低溫補貼”的行為,由人社、工商和司法部門追究責任。
4.加大宣傳力度。要通過各種形式廣泛宣傳“低溫補貼”的必要性,動員全社會關心環衛工人和廣大戶外勞動者,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